外國人來台工作

我家的家庭事業是路邊小吃,
想要請我的朋友馬來西亞人到我家工作,
如果一切能夠適應的話便會接手家裡的事業
目前沒有要拿台灣身份的打算,只是想合法工作3~5年

請問是不是要用應聘居留的方式留在台灣?還是創業家簽證?

因為是路邊小吃,並沒有營業登記,
如果朋友可以接手的話,直接登記為負責人,
是不是就能符合外國人創業的資格呢?(年營業額超過300萬)

或者有聽說過直接在台灣買房子投資可以拿到居留?是否有此一說法呢??

謝謝~~

1個讚

依照您敘述的狀況,比較建議採「應聘居留」的途徑,開設公司並為您的馬來西亞籍朋友以「僑外主管」的身分來申請應聘居留。
因為如果不是公司、在台分公司、在台辦事處或創新創業事業的話,將無法循僑外主管的應聘居留模式來申請,所以如果是沒有營業登記的小吃店是沒有辦法的,將會需要設立一家公司來申請。
這家公司只需要有1/3以上資本額是由僑外人士持有即可,所以可以由您的馬來西亞籍朋友作為唯一股東兼負責人,或者是規劃其他可符合規定僑外資比例的股東結構。
這家公司新設時至少需有新台幣50萬元的資本額,而之後就如您提到的,申請應聘居留展延時需要符合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營業額達新臺幣300萬元以上的條件,如您的馬來西亞籍朋友以應聘居留方式連續在台居留5年、每年居留天數達183天並符合其他基本條件,那麼便可申請在台永久居留。

如有其他問題或需了解更多細節,歡迎您直接聯繫我們,謝謝:

鷺鳴國際股份有限公司
移民署註冊登記證號 C0230
23444 臺灣 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1號21樓之一
Tel: +886-2-2232-0899 #601
Email: info@platalea.com.tw

1個讚

我是馬來西亞籍,在台幫忙同鄉開公司,需要我協助嗎?
line/wechat:ngtaiwa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