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經在申請移民中,也結匯了, 今日無意中查申請良民證資料, 才知道不嚴重的刑事, 判了緩刑 1年也算有案底.
看前人的說法, 台灣是看5年犯罪記錄, 但批不批居留證也很看移民官. 想知道600萬如果失敗了,
我想永久留台, 是否仍可以以外籍人士投資台灣, 開公司, 滿1年300萬營業金額要求, 連續以工作事由居留滿五年者,即可申請永久居留
如果公司10年後不幸做不住, 永久居留是否會沒有了
最重要一點, 我用外籍投資方式, 台灣移民署當局是否就不用查我良民證?
我很喜歡台灣, 即使沒護照,沒投票權也希望可以長期留台生活經營
但過去的事, 我沒辦法改變.
希望有相關知識的人可以回覆, 謝謝